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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日期:2014年09月28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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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山东师大校办字〔20136

 

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便于合理安排节假日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4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1天。

二、寒假:122日至32日放假。32日(农历二月初二)在校生报到注册,33日(星期一)上课。

三、清明节:45日至7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4日(星期日)上班,补52日(星期五)的课。

五、端午节:531日至62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6日至8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8日(星期日)上班,补106日(星期一)的课;1011日(星期六)上班,补107日(星期二)的课。

如有特殊原因需对放假安排做出调整的,届时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暑假放假安排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请各单位于每次放假前2天将本单位节假日值班安排发送至电子邮箱zhiban@sdnu.edu.cn。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期间的班车运行安排由长清校区办公室、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提前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1220

 

 

 

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12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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