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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小知识系列之二——财务报销小知识②

  • 日期:2014年09月28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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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的报销

1、出差申请

出差前应先填具“差旅审批单”(财务处网站下载),审批程序同借款审批程序;事先向财务处了解出差地点的住宿标准、伙食补助标准,所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出差注意事项,哪些费用不予报销等有关问题;乘飞机需要事先审批的还应填写“乘飞机审批单”(财务处网站下载)。 

2、差旅费单据

显示人员姓名的火车票、飞机票需和出差人员一致,不显示人员姓名的汽车票必须是出差人员所用;出差参加会议、培训等取得的发票(或财政监制票据)付款单位名称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如有退票(或改签)情况,需写清楚理由;如有车票、机票丢失的情况,需出具丢失情况说明书,内容包括丢失过程、始发地、到达地、车次或航班次、乘车(机)时间、票据金额、证明人等有关票据丢失情况,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差期间的出租车票(含本市)、公交车票、机场大巴等车票一律不予报销,采用市内交通定额补助的方式给予补助(每人每天80元)。

出差报销还需填写“差旅费结算单”(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内容为“起止站”之前,其余不用填写。

3、差旅公务卡的使用

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会务费(或培训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事先汇款的会务费(或培训费)除外,如果承办会议单位不具备刷卡条件,可以支付现金;机票和车票也可使用公务卡结算。

4、单据的粘贴

将车票、机票、订票费、退票费、会务费(或培训费)等较小票据均匀平整地粘贴在“粘贴单”上,“差旅审批单”、“乘飞机审批单”、会议通知、说明书等较大单据不用粘贴。

5、审批

单位负责人、会签人、经手人需在每张票据和粘贴单上签字,如需学校领导审批,校领导可在粘贴单上签字,粘贴单右侧财务报销相关信息需填写完整(有关签字必须本人签,不得代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销

经手人持粘贴签批好的报销单据到财务处核算科相应的业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需冲销借款的请告知会计人员;公务卡付款结算的,请持刷卡凭条(如具备复印条件,请将刷卡凭条复印一份)到财务处办理差旅报销手续。

 

(敬请广大师生提出宝贵问题和建议。

联系电话86180626,邮箱hanying@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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